律师随笔
父母生而不养可以不赡养吗
作者:孙术校 律师 时间:2021年01月09日
在中国有这么一群人,由于过往的种种原因,“遗弃”了自己的亲生子女。比如年轻不懂事,承担不起作为父母的职责,又比如被人贩子夺走了自己的孩子……总之这些被“遗弃”的孩子,在多年以后长大成人,成家立业的时候,他们的亲生父母已经老了,当亲人团聚的时候,有的皆大欢喜,有的满腔愤恨。父母把孩子生出来,就需要对孩子负责,孩子长大了就需要赡养父母,但现实中,存在许多生而不养的父母,有些朋友就会问,生而不养的父母,是不是可以不赡养?
法律给出的答案是:不可以
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是两个法律关系,当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时,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而不能因为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去对抗赡养义务;即使父母对子女未尽抚养义务,在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时向子女主张赡养权时也会得到法律支持。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
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因此,即使父母把孩子生下来没有抚养,但是不具有上述三个情形的,子女依然要尽赡养义务。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不管父母有没有抚养孩子,子女都需要尽赡养义务。但如果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子女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不过在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是不能免除的。